277uu [AI]八部门联合重拳出击: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迎来“最严”监管时代,严禁“秒到账”“低利率”话术

2026-04-25 11:01:02

历经四年多的酝酿与修订,一项旨在重塑金融产品线上营销生态的监管新规终于尘埃落定。2026年9月30日起,曾被消费者诟病的“秒到账”、“低利率”等诱导性宣传话术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,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亦不得再通过直播、短视频等形式兜售金融产品。这标志着中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正式迈入“全链条嵌入式监管”的新阶段。

近日,由央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对外公布。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向媒体指出,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这一领域的综合性部门规章,其核心意义在于填补了跨行业、跨机构间的监管空白,实现了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监管标准的统一,从制度源头为金融秩序的规范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筑起了高墙。

《办法》的出台背景,源于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。互联网在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覆盖面的同时,也滋生了一系列乱象:虚假宣传、无序竞争、营销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等问题频发。为此,监管层将触角全面延伸至金融产品营销的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全过程,试图通过制度设计来遏制风险蔓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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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话术“大清洗”:从“低门槛”到“保本承诺”均被禁止

在具体的营销内容规范上,《办法》祭出了严厉的“禁词令”。未来,贷款类产品不得再使用“低门槛”、“秒到账”、“低利率”等极易引发消费者误解的表述;资产管理产品、投资顾问服务则被禁止明示或暗示保本、承诺收益或限定损失。此外,涉及分期付款的营销活动,也不得通过片面强调首期费用优惠来诱导用户进行非理性消费。

一位行业内部人士表示,在过去的社交媒体与搜索平台上,这类话术几乎是获客的“标配”。新规的实施,意味着消费金融、小贷行业的获客模式将面临根本性调整。虽然这可能短期内推高合规机构的获客成本,但从长远看,它有效遏制了过度借贷的诱导行为,倒逼行业将竞争焦点从“话术营销”转向“风控能力”与“服务质量”的提升。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研究员王蓬博认为,这一系列调整正推动行业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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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断“套娃式”导流:互联网平台不得转委托

监管的重拳同样挥向了金融产品销售链条中的互联网平台。针对业内普遍存在的“套娃式”导流现象,《办法》明确禁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超出委托范围开展营销,更不得将委托业务进行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。消费者在点击购买入口时,必须直接跳转至金融机构的自营平台,而非被层层导流至其他第三方平台。

此前,不少用户在点击一个金融链接后,可能会被反复跳转至多个助贷平台,甚至面临个人信息被泄露给“高利贷”平台的风险。新规的落地,无疑将斩断这条灰色的利益链条,降低合规风险在供应链中的传导。此外,《办法》还着重厘清了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,要求平台不得介入销售合同签订、资金划转、贷款额度测评等核心环节,并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明实际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,杜绝品牌混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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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工具回归本源:贷款产品不得混入收银台

值得注意的是,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,正式版《办法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也纳入了严格监管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,贷款、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不得被列为支付工具选项,也不得为这些产品提供营销服务。这意味着,过去那种在支付环节“顺带”推荐贷款产品的商业模式将彻底终结。

王蓬博分析指出,此举旨在切断支付场景与信贷产品的不当绑定。过去,许多消费者在不知情或被动状态下被诱导选择了信贷产品,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新规实施后,虽然短期内可能导致头部支付机构的金融导流收入下滑,但长期来看,它将推动支付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实现彻底的风险隔离,倒逼支付机构将精力回归到提升支付效率、优化用户体验和服务实体经济上来。

地方金融机构“异地获客”梦碎

针对部分中小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突破经营地域限制的顽疾,《办法》也给出了明确回应。规定要求,有经营区域限制的金融机构,必须对客户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审核,仅面向注册地及设有分支机构区域的客户提供产品。这意味着,过去通过互联网助贷平台为非本地客户提供存款、贷款服务的灰色通道将被彻底堵死。

业内普遍认为,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不仅是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一次“大扫除”,更是对整个金融生态的一次深刻重构。随着2026年9月30日的临近,金融机构、互联网平台以及支付机构都必须加速调整业务模式,以适应这一“史上最严”的监管环境。未来,唯有真正以消费者权益为核心、以风险控制为底线、以服务质量为竞争力的机构,才能在这场行业洗牌中赢得生存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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